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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iv id="message1775752" class="t_msgfont">2007年09月15日 10:36光明网<br /><br /> 如今的社会生活中,我们有时会看到这样的情况:官有官理,民有民意,二者之间,存在着差异。<font color="red">作为政府喉舌和大众传媒的中国媒体,已无法将官理与民意合二为一。</font><br /> 在某些个案中,我们看到的倒是官理与民意的二元对峙。个体如最近重庆那个全国最牛的钉子户,群体如厦门市民对于当地政府拟建的那个PX项目的强烈反对。还有山西黑砖窑事件前后人们媒体上网络上此起彼伏的呼声。<br /> 在“黑砖窑事件”的大量报道以及围绕着该事件的众多评论中,中国公众正是通过传媒(包括网络),充分获得并行使了宪法赋予他们的知情权,参与权,表达权,监督权!<br /> 胡总书记最近指出: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。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,努力与我国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。<br /> 给老百姓以说话的权利,此为尊重民权。支撑民权的基石为民主,而<font color="red">民主的核心是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,非如此,政府的威信也难以确立。媒体公信力也无从说起。</font></div><br style="clear: both"><font style="color: #333333; font: 12px Tahoma, Verdana"></font>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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