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一公司禁止员工上班时间上厕所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07-8-8 11:10:3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<div id="message1732322" class="t_msgfont">“上班时间不许上厕所!”这是湖里马垅一家公司为方便管理而采取的措施,这引起了工人们的反感。“公司的规定太不人性化了!”昨天,部分工人向本报反映和求助,希望公司废止不合理的规定。<br />记者调查:<br />“上班时间不许流动”这家“艾美凯仪表(厦门)有限公司”的办公地点位于湖里马垅创新城的一、二楼。昨天中午12点,记者赶到创新城展开调查,恰好该公司工人下班,记者“逮”住几名外出的工人。<br />据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工晓红(化名)介绍,公司的上班时间是上午7:40-12:00,中午12:40-下午4:20,在此期间,上午和下午各有一次10分钟的休息时间,即上午10:00后和下午2:30后。<br />“我们上班时间内是不许上厕所的,只好等到休息时间才能上,否则被抓到就会记过扣钱,发工资时要扣43元。”晓红说,上个星期五就有5个工人被抓到。<br />一名男工阿坚(化名)说,规定是今年6月份贴出来的,意思大概是上班时间内工人不许流动,“虽然文件上没有写不许上厕所,但公司就是这样做的。而且,上厕所肯定是要流动嘛。”阿坚称,规定刚实行时比较严格,通常是行政人员来抓上厕所的人,老板偶尔也抓一抓,后来有人向有关部门告状,有段时间公司又没有抓,但上个星期开始又抓了。<br />上厕所只能“速战速决”工人如果遵从公司的规定,上班后想上厕所的,只能忍耐两个小时左右,等到10分钟的休息时间再说。这可是个大大的考验。<br />阿坚无奈地说,夏天天热,大家要经常喝水,但为了控制上厕所,只能少喝水甚至不喝水了。即便能忍到中间的休息时间,很多工人认为10分钟的时间也是不够:一楼二楼各有一个男女厕所,公司有好几百人,如果都等到这个时候上厕所,那厕所非挤爆不可,“由于人太多,经常可以看到大家排队上厕所,我们只能速战速决,如果是大号,那就糟糕了!”受折磨的是几百名普通工人。记者注意到,这个公司的员工穿着黄色、灰色和白色三种工作服。有工人告诉记者,“上班时间不许上厕所”只是针对穿黄色衣服的普通工人,而穿灰色衣服的组长、物料员和穿白色衣服的办公室行政人员、服务人员则不受此限制。<br />“谁没有个内急啊!上厕所是人的生理需求,难道上厕所的规律也要由公司来调控吗?”男工阿永对于公司的规定很不理解,关键是规定太不人道,大家都很反感。<br />公司:为了防止工人偷懒昨天中午,记者来到该公司二楼办公室,一位姓曲的行政人员解释说,上班时间确实不许工人流动,包括上厕所,除非经过特殊批准,这样做是为了尽量减少人员流动,提高工作效率,因为有的工人会偷懒;几年前公司就有这样规定,今年6月份只是重新公布。<br />他说:“我们抓到上班时间上厕所的,会登记一下,工人会认为我们要扣他钱,其实不会,只是吓一吓他。”他还认为,经过公司长期观察,中间10分钟的休息时间是够工人上厕所的。<br />对于工人认为规定不人道的问题,他表示公司讨论过,也准备采取措施改变,比如采取流动卡,工人若想上厕所,要到主管那里领卡。同时,公司会进一步与工人沟通,避免误会。处理结果:<br />劳动部门:公司侵犯工人基本权利下午,记者联系湖里劳动监察大队,值班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,该公司肯定侵犯了工人的基本权利。经过查询,该值班人员称该公司是市里管辖。随后,记者向市劳动监察大队反映,值班人员则表示电话里无法记录,要让工人写举报信投诉。<br />律师说法:<br />兴世通律师事务所林增辉律师:该公司所谓的规定肯定违反了劳动法。上厕所是人的生理需求,公司不能侵犯这种基本的权利,虽然劳动法里没有明确规定,但公司的做法从法理上讲是不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的。对于公司的规定和做法,工人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。</div><br style="clear: both"><font style="color: #333333; font: 12px Tahoma, Verdana"></font>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